科右中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简称科右中旗。位于兴安盟南部。东邻吉林省洮南市、通榆县,南、西接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扎鲁特旗,西北连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哲里木盟霍林郭勒市,北靠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面积15613平方公里。人口22.47万,蒙古族18.45万人,其他少数民族0.42万人。辖3个镇、15个苏木。旗人民政府驻白音胡硕镇。唐代为地。辽代为黄龙府北境。明代划入科尔沁。清初为科尔沁六旗之一。19691979年随哲里木盟划归吉林省。1980年兴安盟恢复时,由哲里木盟划入兴安盟。地处大兴安岭南麓,属于山前丘陵洪积台地,地域辽阔,土壤肥沃。霍林郭勒河流经大部苏木。居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5.6℃,无霜期120天,年降水量388毫米。以牧为主,农牧林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1990年有牲畜51.3万头(只),其中羊19.3万只。牧业产值5692万元。农业总产值19717.51万元。境内有已开采的铝矿、铜矿、石英矿等。野生中药材100余种。山杏核和芦苇是特产。有国务院批准的面积为900平方公里的科尔沁草原湿地珍禽自然保护区。有酿酒和生产乳品、油脂、水泥的工业企业。1989年工业总产值3696万元。通霍(通辽至霍林郭勒)铁路纵贯南北。有辽金时代金界壕、吐列毛杖金城、巴拉哈达洞壁题记等名胜古迹。